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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再掀旅游市场整治风暴 云南丽江等七地成为整治重点

转自:新华网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2月23日电(记者 薛枫)23日,国家旅游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即日起至5月底,将联合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春季行动,对云南丽江、西双版纳、江西婺源、湖南凤凰、陕西临潼、四川九寨—黄龙和重庆渝中等7个重点地区进行重点督查,严厉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顽疾,查罚一批违法违规企业。

  据悉,整个春季行动将分突击检查、集中整治和强化办案三阶段进行,为期三个月。根据工作安排,春季行动主要完成以下工作任务:一是紧盯市场乱源,严厉打击强迫消费、欺客宰客、违反合同约定等游客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重点督查旅游投诉案件受理和处理情况,坚决查处对投诉推诿、对案件拖延等不作为行为,严肃追究不及时处理旅游投诉,引发舆情关注或群体事件。三是推动各地建设完善“1+3”旅游市场综合管理体制。对已设旅游警察、旅游巡回法庭、工商局旅游分局的地区,重点督查联合执法、联合办案情况。四是推动旅行社、旅游购物店、旅游餐饮、旅游交通企业以及旅游从业人员等开展诚信经营自主承诺活动。五是继续开展公民文明旅游宣传教育活动。

  整治行动期间,各省将根据旅游投诉情况确定5个重点区域,对重点区域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投诉案件受理和处理、“1+3”旅游市场综合管理体制、开展公民文明旅游宣传以及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景区、旅游购物店、旅游交通企业诚信经营等情况进行检查,查罚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发布不诚信经营黑榜和诚信旅游企业红榜,公布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引导旅游者文明出行、理性消费。

  国家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规范和治理旅游市场秩序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系统的工作,要经常抓、反复抓、持续抓。各地要以全域旅游理念为指导,围绕全域统筹规划,全域整合资源,全要素综合配置,全社会共治共管、共建共享的目标,继续推动“1+3”乃至“1+3+X”旅游管理体制创新,把公安、工商、法院等专属职能因地制宜地融入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中,建立建全旅游市场治理长效机制。

  据统计,去年以来国家旅游局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等12部委组成40个工作组,对31个省区市开展专项督查,共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324起,处罚819家旅行社。举办“抵制不合理低价游,明明白白去旅游”线上线下宣传活动,积极引导游客理性消费,下架8000多条涉嫌“不合理低价游”产品。国家旅游局还约谈通报了一批整改不力的企业。


http://travel.news.cn/2017-02/23/c_1120516079.htm